企业名称:河北绿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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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场地地块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青龙山大道与衡井线交口西北角,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据此,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人民政府特委托河北绿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南铜冶村旧村改造用地项目(商品区1、商品区2、商品区3)地块开展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工作。
总地块由商品区1地块、商品区2地块和商品区3地块三部分组成,商品区1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22′3.36″,北纬37°57′33.73″;商品区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22′3.71″,北纬37°57′25.93″;商品区3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22′6.52″,北纬37°57′21.04″,地块总用地面积为7.6599公顷(约76599平方米)。目前商品区1地块为露天集贸市场用地,地块内无建筑物;商品区2地块和3地块南侧有1家保温板厂和1家闲置厂区,闲置厂区内保留有原铸造厂2座厂房和部分办公用房的主体结构未拆除。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地块内土壤展开。
通过第一阶段的走访、踏勘和查阅历史影像可以看出,该地块历史曾有铜冶公社修造站、铸造厂、铜冶公社面粉厂、保温板厂、废品收购站、散户养殖等生产活动;相邻地块历史曾有养殖散户、铜冶公社造纸厂、南铜冶村制砖厂、机加工企业等生产活动。通过对地块内及周边污染源进行识别,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为防止污染物对地块的后续开发造成影响,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验证性采样,以排除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本次调查地块需要采用分区布点的方式采样分析,以判断是否有未知的污染存在。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相关要求,将基本项目45项及pH列为本次土壤调查因子,除此之外,根据地块原有生产活动情况,加测氟化物、氨氮、石油烃、有机农药类等因子。
本次场地初步调查3个地块共布设15个土样监测点位和1个背景监测点,采集了73组土壤样品。根据土壤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该地块所有检测点位土壤样品中27项挥发性有机物指标、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14项有机农药指标、多氯联苯及六价铬均未检出,砷、镉、铜、铅、汞、镍及石油烃检出浓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相关标准要求;氨氮、氟化物检出浓度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商品区2地块S8所在区域的土壤轻度碱化,其余区域的土壤pH在5.5-8.5之间,土壤无酸化或碱化。
通过对该项目场地进行勘查及采样分析,南铜冶村旧村改造用地项目(商品区1、商品区2、商品区3)地块项目场地,检测结果中所有检测土壤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因此,不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及风险评估。南铜冶村旧村改造用地项目(商品区1、商品区2、商品区3)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接受,符合开发为居住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